期中審查意見回饋表
(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1.本局主政永續發展委員會項下之四年綠化計畫,希望藉此彙整各單位相關計畫以充實本計畫之提報。
會後取得公園處提供四年綠化計畫相關資料,將參考此計畫並配合其內容規劃設計綠軸。
2.獨立樹穴建議規劃成帶狀,找尋規劃範圍內局部老舊社區、巷道以增加綠化量。 謝謝提醒,針對人行道樹穴設計部份將以帶狀為主。
詳期末報告書第九章。
3.有關老樹部份之規劃建議參考本府文化局推動之綠寶石計畫。
已參考綠寶石計畫規劃設計綠軸,並加強配合與老樹串聯指引。
4.松仁路騎樓路段行道樹建議採直立型之樹型,退縮地再行採用開展型之樹型,以免影響人行道之通行。
松仁路騎樓路段將考量其路幅寬度,選植較適當樹型之喬木作為行道樹。
(二)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1.已提供排水幹管等資料予規劃單位。
謝謝,並己將參考雨水下水道管線分佈圖進行後續規劃設計。
2.原8公尺車道將規劃2公尺為人行道,建議先洽詢交工處評估及與當地充分溝通後再行取消現行車位,以利後續計畫之推行。
將與社區民眾充份溝通,並檢討規劃設計內容,再請交工處及停管處評估。
(三)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1.人行步道設計為木作,相關材料未採本局相關設計規範,若未來將交由本局接管將造成後續維管不易。
細部設計時人行步道已以較易後續維管之材料為主。詳期末報告書第九章。
(四)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1.本案之研究範圍為何請釐清,6.2節初步規劃構想僅剩5處,其間的評估過程為何,是否其他範圍皆無需改善。
依合約本案以松仁路及吳興街為設計軸心,研究範圍考量山域脊線包容的主要五個里,探討社區生活、就學所需之路網及綠化改善。期中報告提出初步規劃設計構想,以民眾參與過程中具可行性、共識高的路段與地點為主要改善地點,並區分為近、中、長程願景內容,整體規劃設計並循序完成民眾參與(四次參與式工作坊、二場公開說明會、一場成果交流活動)後完整提出。
2.有關松仁綠軸圖(P.63)係何路段,另相較松仁路(P.60)都市計畫道路路寬為15公尺,請先釐清。所提之
圖為示意圖,相關數字不符部份,將依松仁路不同路段不同路幅,分段說明予以設計確認修正。詳期末報告書第九章。
3.請規劃單位說明課題一有關自行車停放空間(P.56)之設置方式與原則,以利後續之推動。
自行車停放空間擬於象山捷運站中強公園內及吳興綠軸公車總站附近設置,以方便通勤上班之居民使用,方式應同微笑單車。
4.請規劃單位說明課題三有關整體之人行道暨自行車道路網(P.56、P.59)之具體改善對策,以松仁路、吳興街綠軸為主,規劃周遭學校、公園等生活區域之聯絡網絡,使本案綠軸能更為貼近民眾並融入生活,並改善人行與自行車路網之”安全性”及”連續性”,進而減少短程使用汽機車之行為。
本案擬將信義計畫區現行人行道暨自行車道路網,進一步延伸至吳興次分區舊社區中,檢討松仁路、吳興街、信義路五段150巷等之通路幅度、所有權、停車等後提出,建構”安全性”及”連續性” 之整體人行與自行車路網。
(五)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1.目前吳興街600巷因應民意需求,該路段停車格尚無收費。
將於說明會宣傳使用者付費之公平原則觀念,以利後續綠軸之推動。
(六)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1.本局目前有2處釋出作簡易綠美化交由當地里長認養,本規劃案若涉及公有地部分在無相關利用計畫前同意施作臨時性綠美化。
目前臨時綠化之原六合巿場臨時用地,居民強烈要求應將該地由住3變更為公園綠地,然後巿政重新規劃設計施工及維管;將進一步調查土地權屬,若有如軍備局等閒置土地由里民認養,再評估當地需要後進行臨時綠美化。
(七)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1.綠牆規劃維管不易,且應考量當地社區對拆除圍牆之意見。
針對吳興國小南側之圍牆,將與校方持續溝通,建議考量社區需求以開放式設計及供綠美化使用。
(八)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1.本案規劃內容建議與當地里民作充分溝通。
已透過後續民眾參與工作坊、社區說明會等,持續與社區居民充份溝通。
(九)國防部
1.規劃範圍內信義區祥和段三小段369地號屬軍備局所有,為細長之剩餘地,目前有4戶違建戶刻正辦理訴訟中,且將於基地完全騰空後移交國產局。
民眾之意見為已騰空之土地是否能先釋放出來綠化供公眾使用。
2.本案若規劃此處作綠化將涉及土地處分是否仍納入綠化基地請檢討。
若短期無法實現綠化擬納入中長期工作。
(十)李委員麗雪(提供書面意見)
1.本計畫案的名稱為「水綠生活廊道」,因此是否計畫重點為生活廊道為主要操作地點。
因本案有三條難得之明溝及主要係供生活使用故名之,也的確是以此為主要操作地點。
2.若上述問題為肯定時,則進行現地調查時有關人行空間應更為縝密(P25~29),諸如人行道、自行車道、騎樓、車道、中央綠帶(或分隔島)等詳實紀錄寬度、地上設施物、植栽、植穴通行狀況等,才能做為後續「水綠生活廊道」規劃構想方案及設計的依據。
近程計畫指認之優先設計項目,已將相關現況由測量資料呈現,並納入設計配置考量。
3.本計畫案範圍應不大,規劃單位現有提供圖面比比例尺太大,相關圖面無法清楚判讀(P4、P 11、P 12、P 23…)。
原期中報告提供之規劃構想為先期計畫或計畫提案時之構想圖面,相關圖面比例過小不易閱讀,或缺比例尺與說明文字、前後不符之疏失,己於期末報告中補正。
4.基地現況調查應以圖面清楚標示位置,以利後續判讀規劃方案構想之合理性。
已修正,詳如期末報告書第三章。
5.P54、P55為案例分析之內容,放在第五章的用意為何應闡明。
已修正,詳如期末報告書第七章。
6.第五章第二節、第三節同時有課題與對策,用意為何請釐清。
第五章第二節及第三節課題陳述原為規劃及設計課題指認之差異,期末報告已整併修正。
7.P58短中長期目標所揭櫫內容,應為規劃單位在本計畫案要執行的工作,應與本計畫案未來的短中長期執行目標不符。
已修正。詳如期末報告書第七章。
8.缺乏對本基地的整體規劃構想,從P59僅在解決整體規劃構想後的細節課題,應補強。
規劃部分已以民眾參與結果為基礎,提出近中長程計畫項目與內容。
9.P59~P67圖面無比例尺等資料,無周邊環境的相關資料,致無法判讀設計內容的正確性及可及性。也因無全區較詳細的圖面,故無法判圖就「水綠生活廊道」計畫案的達成成果為何。
期末報告已提出具體設計配置及正確圖說。
(十一)張委員基義
1.期中報告收集資料已趨完整,建議再提具體方案,並考量後續推動主力方案、後續細部設計及監造等問題。
遵照辦理,後續將會有細部設計圖說,落實其規劃之理想。
2.管線部分僅收集下水道管,應增加其他相關管線基本資料。
已請主要規劃設計範圍內相關權管單位提供資料及現地測量,相關圖面作為設計配置之依據。
3.凝聚各單位不同計畫及意見以達成共識,如有砥觸應作調整,如軍備局所有屬細長之國有土地標售,如未能有效開發,應以整體都市發展為前提變更為公園用地。
已依據民眾參與意見納入中長程計畫希變更為公園綠地用地。
(十二)林委員靜娟
1. 本案為延續96年度之計畫,有關綠化量或未因應熱島效應之節能減碳方案,建議建立可達成之指標。
謝謝指正。將就綠化量計算CO2固定量與綠覆率。
2.保水策略所保留之水如何轉作其他使用,是否建立示範區;另保水舖面是否影響路面穩定性,國外如何解決相關課題。
雨水保水理念在國外已廣為推廣並逐漸形成共識,本計畫擬利用吳興街縮減車道後增加之人行及綠化空間提供街道雨水滯留緩衝之功能,希望能成為台北的示範街道。
3. 規劃作人行道及綠化之樹穴皆會排擠停車空間,週遭是否有適當停車計畫。
近程先以停車收費確認地方停車之實際需求,民國102年信義線通車後並可再降低汽車使用量,另吳興街都更街廓完成亦有部分停車位可釋出。
4.圖面建議更具系統化。
遵照辦理。
5.垂直綠化技術性之可行性、居民意願及後續維管問題皆應納入考量。
目前垂直綠化在台北市區內已有部份區域進行,只要當地居民有協助後續維管之意願,非常有可行性,因此,本案將考量具維管能力之點進行。
6.案例分析僅談觀念分享,對本案產生之瓶頸應補充解決方案。
謝謝指正。案例之選擇考量貼近計畫範圍內基地環境條件(如20米寬之社區非穿越性街道、重要路口之街角綠地廣場),並試圖透過民眾參與強化認同相關理念,以逐步落實,規劃設計時已考量執行之可行性。
7.問卷分析結果如何納入未來規劃之參考使用。
問卷對象皆為吳興松仁地區之民眾,藉由此能與當地民眾多溝通了解,其數據與分析已作為規劃設計之考量。詳期末報告書第五章。
8.P.66綠籬設計是否與都發局推動之亮麗校園計畫內容重疊。
理念相同但吳興國小尚未提出,因此計畫未重疊。
9.P.65之簡易綠化圖面過於人工化與所稱簡易本意不同,建議應修正報告書之照片,以免造成民眾誤解。
遵照辦理。
10.應考量設置都市風道以降溫之可行性策略。
基地為已開發地區,街道空間受限,強化街道綠化及圳路開放綠化即為形成微氣候以改善都市風廊品質。
(十三)業務單位
1.建議擬定本規劃內容之定位。
遵照辦理,規劃目標已清楚說明本計畫定位。詳期末報告書第六章。
2.方法建議應兼顧需求面及供給面(公部門各單位意見)以提高計畫落實之機會。
遵照辦理。
3.土地及建物權屬之查詢結果建議製作一覽表。
遵照辦理,已整理土地權屬資料詳如期末報告第十章。
4.依所提之國內外案例,請補充說明本案推動綠色友善步行空間操作手段。
已於期末報告書內容中說明。詳第四章。
5.問卷調查結果僅製表未提出具體分析成果。
已將問卷調查提出統計分析。詳期報告書第五章。
6.規劃範圍及課題確認後,請就計畫執行之可行性提出初步構想。
遵照辦理,詳期末報告書第七章。
會議結論
(一)應就相關上位計畫更明確界定本規劃案之定位。
遵照辦理。詳期末報告書第六章、第七章。
(二)應以人本為主,兼顧自行車、停車、車行及人行建立一完善生活廊道。
遵照辦理。詳期末報告書第七章、第八章。
(三)應建立綠化量減量等指標,以明確表達本案所欲達成之效益與貢獻。
遵照辦理。詳期末報告書第十章。
(四)管線等相關基本資料應作更詳細之調查。
遵照辦理。詳期末報告書第三章。
(五)兩綠軸緊鄰本市信義區,應製作大圖以有效看出其串連效果。
遵照辦理,說明會已製作大圖展示。
(六)目前吳興街600巷因應民意需求,該路段停車格尚無收費,請規劃單位於說明會宣傳使用者付費之觀念以達公平原則。
遵照辦理。已在參與式工作坊、說明會及其他場所中宣傳。
(七)請新工處查明本規劃案吳興街路段是否已徵收及提供相關權屬資料供規劃單位參考。
新工處已回覆,參見期末報告書第三章 環境調查分析。
(八)植生牆後續維管、透水舖面規劃應參考本府相關規定研議可行之施工方式。
遵照辦理。
(九)請規劃單位參考文化局推動之綠寶石計畫,以利後續本範圍內老樹保留之規劃。
遵照辦理。
(十)本案期中階段審查通過,請受託單位依本次會議各委員及單位之意見修正。
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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