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規劃理念
台北市民平均每人約擁有4.89平方公尺的綠地(僅指都市計畫劃設之公園綠地),雖然與聯合國生物圈生態與環境保護組織提出的60平方公尺綠地的標準相差甚遠,但台北盆地週邊的丘陵山岳與穿越盆地的淡水河系綠地空間提供了豐富的物種基因庫,是發展生態城市的重要基礎,這樣的「自然氣質」與「生命潛力」世界少有;且台北溫暖潮濕的氣候是植物一年四季皆宜的有力因素。
只是城市的開發在溪流旁築起了高高的堤防;在山區坡地上建造一道道的擋土牆;巿區道路掩蓋了農業時期遍佈平原的水圳;建築開發遮蔽了植物所需的陽光;水泥鋪面阻礙了植物根部呼吸與延展的可能性。這些環境變化使生物棲息條件陸續消失,物種種類與數量漸漸減少,環境的復育、空間的再現與綠化的加強成為必要且急迫的工作。
以綠地系統的理念觀之,台北盆地周緣的郊山就像藍天映照下的綠幕,透過由山區流經市區的溪流圳路以及道路綠帶可以形成能量與物種流通的「綠色廊道」,串接城市中大小不等的綠色區塊,成為生物可以悠遊其中的綠色網絡,同時提供城市住民日常步行、騎乘自行車的最佳無車路網(Traffic-free Trails) 。以道路綠化的效果來看,如果寬度40公尺以上的道路綠化面積提升1.26%,則全市可增加等同一個大安森林公園的綠地,由此可知,強化綠色廊道(都市生態綠軸)的綠地品質與連接度可以具體提昇城市地區的總體生態效益。
生態規劃應用於城鄉地區主要在確保城鄉「生態空間」(bio-space)的機能,也可稱為「綠色空間」(green space),是指「在城鄉中反應自然生態,為人類和其他物種的發展提供良好環境的綠色開放空間」。就廣義的認知,環境中的公園綠地、校園、綠道、林蔭道、河流、溼地、圳路農田與保護區、風景區等即為城鄉重要的生態空間,甚至是建築屋頂陽台花園或垂直綠壁也是小型的生態空間,對於地狹人稠的城市生態的改善也能提供助益。
進行城鄉地區的生態規劃可以遵循以下原則:
1. NATURE-保障自然環境特性
遵循地理特性或自然過程(Natural processes)所衍生的地貌紋理,就豐富獨特的自然資源條件進行保護復育,禁止開發,保留足夠面積而不易受干擾的自然棲地。
2. HUMAN-尊重在地文化特質
延續聚落發展的空間特質與街區紋理,開闢建設新街區的同時亦考量舊街區的整建維護與更新,使新舊發展區間彼此協調融合,強化在地歷史文化的傳承。
3. CONNECTION-加強必要的串聯
檢討空間系統中原有但被截斷的溪流水路、綠地廊帶或歷史巷弄小徑的復元再生,並加強以小型綠色跳島、綠帶、大型綠地串接形成新開發區的空間系統。
4. BUFFER-提供必要的緩衝
留設增闢綠帶綠地做為緩衝空間,降低不同土地利用地區與街區間的活動干擾或污染衝突,保障物種生存機會與住民生活品質。
5. ACCESSIBILITY-保障生物的可及性
確保地區生態系統中各指標物種生命各階段所需的環境可及性,以穩固完整的棲地條件與食物鏈支撐健全的生態系統。
6. MULTI-USE-保持空間的彈性使用
配合循序漸進的地區發展適度保留空間的使用彈性,尤其是農業使用與自然資源豐富地區應避免躁進的規劃建設。
7. DIVERSITY-創造豐富多樣的空間環境
同時考量自然生態發展的物種多樣性與住民生活需求的空間多樣性,以豐富城鄉人文素質及生態條件。
8. AFFORDABLE-兼顧管理維護之經濟性
各種開發建設在規劃設計階段就須考量後續維管的能力與能量,以低維護管理及合理可負擔的費用提供住民長期良好的環境與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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